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仙居众城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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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仙居众城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清单所列债权及相关担保债权,依法转让给仙居众城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依法应当履行债务的民事法律主体,自即日起向仙居众城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债务偿付义务(注:清单所列债权本金及利息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其后根据债务人实际履行金额、法院判决书及借款合同约定另计至本息全部结清之日止)。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仙居众城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