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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健康】

单个企业最高可获1.6亿元奖励

温州出台政策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7月20日,记者从温州市政府新闻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已于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该文件,温州市要拿出真金白银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单个企业最高可获1.6亿元奖励。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战略制高点,也是温州市要发力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该政策措施的出台,旨在克服温州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短板,抢占生物医药创新高地和产业高地,加速形成一批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

  据悉,《政策措施》共5个部分、12条举措,明确要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仿制药发展、创新成果产业化等,其中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分取得开展临床试验批件、完成Ⅰ期和Ⅱ期、完成Ⅲ期临床试验三个阶段予以奖励。按照单个品种,创新药分别给予600万元、12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改良型新药分别给予300万元、12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我市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对企业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或被国家、浙江省认定为创新产品且在我市产业化的,给予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目录产品40万元一次性奖励、非临床豁免目录产品1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豁免目录产品60万元一次性奖励、非临床豁免目录产品2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在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对新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医疗大数据临床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实验动物服务平台等为产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对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总投资的20%、最高5000万元给予补助。对首次通过国家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企业,给予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鼓励参与创新产品协同研究,支持医疗机构、企业参与温州市非关联企业创新产品(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二类以上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药机等创新产品)上市后监测及进一步研究,年度实际发生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医疗机构或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哪些企业或机构能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温州市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龙军介绍,政策措施所指符合奖励、补助范围的企业或机构是指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温州市区范围内类》标准中大类编号09(医药制造)、10(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11(健康用品、器材与智能设备制造)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台资、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但是,“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同时,除本政策条款有明确指出外,原则上行政单位不作为奖补对象。

  金龙军还介绍,根据以上的范围划分,温州市2900家生命健康类制造业企业中有2600家符合奖励范围,占企业总数的90%,充分体现了政策普惠性,也是让温州市的生物医药企业能够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展开竞争,谁的创新产品多、谁的技术领先性强、谁的地方综合贡献度大,谁就有资格拿到更多的奖励资金。

  据悉,目前申报指南已在同步制定,待提交惠企政策“直通车”在线兑现与监管系统后(即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企业和相关机构可全流程进行线上申报。初定于每年第三季度发布申报通知,受理申报时间期限一个月左右,供企业准备相关材料。按照从申请到获取奖补资金全程在线办理的原则简化设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材料数量,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审定的拟奖补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责任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为了方便企业自测自评,我们正在科技大脑上线企业自测政策配兑模块,企业进入科技大脑该模块后,只需选择企业资质、技术能力、拥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情况等信息,就能够快速匹配出可能达到享受条件的相关政策以及可兑现的最高金额。”金龙军表示,对于匹配到的政策,企业可以查看政策原文和申报指南,也可以通过科技大脑一键打通惠企“直通车”系统进行政策兑现,可极大节省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本报记者 徐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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