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出企业减负降本改革新政,侧重于向实体经济的市场主体倾斜
全年可为企业减费2500亿元以上
本报讯 记者从7月20日召开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最新出台了42条减负降本政策,涉及减免税收政策、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降用工成本政策、降用能成本政策、降物流成本政策、降融资成本政策及降其他成本政策等七方面内容。预计全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降本2500亿元以上。
本次浙江启动的“两减五降”减负降本政策聚焦降低企业最为关心的税费、政府性基金、用工、物流、用能、融资以及其他成本负担,突出精准减负原则,并侧重于向实体经济的市场主体倾斜。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含本数)以下免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条目注重优惠政策向小微企业倾斜。同时,政策还着重向新经济新动能倾斜,如扩大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
对科技型企业来说,新政策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00%;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时即可扣除。预计全年为全省企业减税200亿元。
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则可按规定享受“十免”“五免五减半”“两免三减半”“五免接续年度减按10%”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长期。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为长期。
发布会上,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浙江近年来在保证金领域运用保险机制对企业减负的作用”的问题时,浙江银保监局副局长王军表示,自2019年浙江银保监局联合9个省级部门探索这项机制以来,企业只需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就可以替代现金作为保证金,在相关领域资金不再被占用,在为企业减负、盘活流动资金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王军认为,在保证金领域运用保险机制对于企业减负有三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盘活企业资金,帮助企业节省因为现金被长期占用造成的经营成本,缓解企业资金流动压力;其次是企业自行通过线上等方式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提升企业的便利化程度;最后可以有效丰富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的市场选择,便于保险更好地服务长尾客户。
据统计,1至5月,银保监局辖内已累计通过保险机制释放各类保证金855.5亿元,平均费率仅为0.23%,总共为企业减负30多亿元。“下一步还将加大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各领域保证金的保险替代,积极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推广线上投保,力争全年释放保证金2000亿元、为企业减负约50亿元。”王军说。
据了解,本轮降融资成本方面,主要深化利率优惠政策、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11条政策,预计减负约455亿元。本报记者 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