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张专利重复侵权罚单开出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规定,对郭某专利重复侵权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浙江省专利条例》2016年正式实施以来,浙江开出的首张专利重复侵权行政处罚案罚单。
经查,温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原技术人员郭某在辞职后租用厂房,生产、销售多台仿冒该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的三维包装机产品,分别于2017年和2019年被专利所有人投诉,专利行政部门经立案调查后予以两次责令停止侵权的行政裁决。后郭某不服该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撤诉,该行政裁决生效。
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专利重复侵权行为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郭某专利重复侵权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温州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打击和服务两轨发力。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优势,对假冒专利、重复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主动执法,开展知识产权“铁拳”综合执法行动,加大侵权违法打击力度,有效破解专利维权“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2020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立案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1000余起,连续2年共2起案例入选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双百助企”服务工程,深入打造“打假维权护企双百联络站”,聚焦本地企业“维权”“打违”“护航”三大诉求,全市共出动5230人次,为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提供咨询等服务2580次,立案73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400万余元。
通讯员 温市萱 本报记者 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