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等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华市佳科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