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创新】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1)浙0781 破3 号

  本院根据浙江兰溪越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3 月22 日裁定受理金华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 月22 日指定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华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金华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 年6 月1 日前,向金华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中山北路169 号中山大厦7 楼706 室,联系电话:15258966697,联系人:金旭辉),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除邮寄、当面递交等债权申报方式外,还可以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向管理人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进行线上债权申报,具体申报说明、系统要求与规则以平台公告为准。受疫情影响,人员不易大规模聚集,原则上进行线上申报,请各位债权人理解并配合管理人工作。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金华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金华圣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 年6 月15 日下午14 时30 分召开,会议方式为“网络形式”,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直播方式进行。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科技金融时报 【创新】 00005 2021-04-16 2 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