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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最高补助额度可达企业总研发投入的40%

象山出台“科创飞地”扶持政策

  本报讯 一种“工作生活在外域,创新创业为象山”的引才模式,今后将成为常态。日前,宁波市象山县科技局、象山县财政局印发《象山县企业“科创飞地”建设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支持优质科创项目异地孵化、优秀科技人才柔性引进。

  当前,象山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企业创新效能提升、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于是,打破地域界限,探索招商引智新模式,在上海、杭州、宁波等地设立“科创飞地”,赋予企业更多的创新动能变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新出台的“科创飞地”建设补助办法明确了“科创飞地”的认定条件:申请“科创飞地”的企业为在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象山缴纳税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创飞地”生产经营领域应符合象山产业发展需求,并在国内科创资源比较集中的城市租用房子并持有有效房租合同;“科创飞地”应具备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研发人员和相关的研发检测设备以及研发经费投入。

  “科创飞地”经象山县科技局考评合格后可获得年度房租补助,即给予飞地企业每月最高每平方米40元的房租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总研发投入的40%。每个“飞地”补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平方米,考评优秀的给予最高额度补助,考评良好的给予最高额的80%补助,考评合格的给予最高额度的60%补助。

  此外,对“飞地”企业在象山落地的产业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象山帮助解决生产场地、员工住宿等生产经营问题,还可同等享受象山县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政策,并由37°湾-象山科创中心和象山县科技大市场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技术对接等服务。甬科


科技金融时报 【要闻】 00002 象山出台“科创飞地”扶持政策 2021-04-16 2 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