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登报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转让方”)于2021年3月29日与胡莺莺(“受让方”)
(身份证号:33072219890503****)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浙江亮箭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771F)(以下简称:“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转让方基于担保代偿而享有追偿权,对应编号为(平银义分贷字20160628第003号)的最高额保证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权益合法转让,转让方将其对债务人合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债务人支付代偿款、逾期担保费、滞纳金/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费用等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债务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现予以公告。
转让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城北路877号宇业大厦25楼。联系人:马晓强,联系电话 13858907808
受让方:胡莺莺,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花街镇横岘村121号。联系人:应律师,联系电话:16621381188
胡莺莺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