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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浙江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

到2025年,新培育首台(套)产品1200项

  本报讯 3月26日,浙江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发布会在杭州举行,会上,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将新培育首台(套)产品1200项左右,其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国际首台(套)产品15项左右,建成以创新为导向的首台(套)产品遴选激励和推广应用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更好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徐旭介绍,此次发布的《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以往政策覆盖面不够广、认定数量较少、政策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在认定范围上进行“扩容”,在认定奖励和推广应用上“加力”,在引导方式上“转轨”。

  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中,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及装备关键零部件等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同时通过“清单引导、标准认定”的产品只认定不奖励,但可享受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解决以往认定数量偏少问题。在质量提升方面,《意见》完善了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规定每年更新发布产品关键技术指标清单,达到清单指标要求的最优产品方可纳入指导目录。

  针对推广政策力度有待提升等问题,则强化认定奖励,每年分档认定一批国际、国内和省内首台(套)装备,最高给予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试行首台(套)装备应用奖励,按首台(套)类别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行分档阶梯保险补偿机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可连续支持3年。

  《意见》新增“揭榜挂帅”等方式,主动引导企业牵头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并转化为首台(套)产品;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满足重大工程或重点产业链急需,每年滚动实施一批引领性的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目录;在标志性产业链领域探索“清单引导、标准认定”方式,推动首台(套)工作与产业链强链补链工作相结合相促进。

  早在2007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开展首台(套)装备认定,此后不断完善认定激励、风险补偿、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措施。2020年,浙江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今后五年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以及工程化攻关、推广应用、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等支持措施。

  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制造业在“卡脖子”技术和重点产业领域涌现了一批创新成果,全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16项、首批次新材料17项、首版次软件55项,首次培育国际首台(套)产品2项,超额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认定首台(套)产品1279项。首台(套)工作有力地支撑了浙江省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2020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规模以上增加值7381亿元,同比增长10.80%,高出去年同期3.0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增速4.2个百分点。本报记者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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