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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研究算法治理等课题,推动行业规范和标准落地

全国首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  3月2日,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发起成立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

  “浙江省站在全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前沿,更应在伦理建设上率先作出行动。在金融科技发展的关键阶段,引入伦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机制,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大事。金融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有助于浙江金融科技高质量健康发展,也能为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探索经验。”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增强了金融发展活力,但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也带来了个人隐私保护、信息茧房效应、数字鸿沟等伦理道德挑战。今年1月,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在年度会议上确定,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将是2021年工作重点之一。

  当天,《浙江金融科技伦理七倡议》首次正式发布,该倡议呼吁金融科技从业者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稳妥创新,并在发展中充分考虑公平包容、开放共赢、安全审慎、尊重伦理和社会责任。具体倡议包括关注技术对人和社会的影响,尊重人的主体性和社会共同价值;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充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增强数字服务包容性;倡导健康、积极、绿色的消费观念和金融文化;把维护金融稳定与数据安全作为行业发展生命线,守正创新;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大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等。

  长期从事科技伦理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段伟文发现,在公众认知中,科技伦理中被认为最重要的三大问题,分别是“尊重人的人格尊严、加强个人数据保护和避免技术滥用”。

  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介绍,浙江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后,将充分利用浙江经验与特色,凝聚并发挥浙江乃至全国研究力量,于年内首先推动金融科技企业伦理自律机制研究、算法治理、数据利用与数据治理等重大课题研究,并且根据研究成果,推动行业规范和标准的落地。同时将在成员企业推动员工伦理规范培训和考核等。

  李扬、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段伟文、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史晋川等出任学术委员并参会。除伦理、金融、科技、法律、安全、人文等领域专家外,蚂蚁集团、浙商银行、连连支付、浙商证券、同盾科技、趣链科技、财通证券等浙江金融科技企业代表也受邀加入,以更好地结合学界理论智慧和业界实战经验,探索加强金融科技伦理标准与规范建设。 本报记者 林洁


科技金融时报 【要闻】 00002 全国首个省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 2021-03-05 2 2021年03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