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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嘉善先行先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

  本报讯 “原先政策中,企业使用创新券,如果要找省外创新载体,需要自己联系,并要说动对方愿意注册浙江省平台上的地方载体,很多省外的载体觉得比较麻烦,就不太愿意收创新券。”嘉兴市嘉善县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科长姚云燕表示,有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嘉善县的企业能够在平台上直接预约到三省一市的创新载体,并且,新的创新券与原有的嘉善县创新券并用,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使用哪一类券,增加了灵活度。

  日前,上海市科技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在试点区域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工作。

  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的嘉善县为例,记者通过嘉善县科技局了解到,2019年6月,该局就与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嘉善县科技创新券使用兑付实施细则》,发放对象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嘉兴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券的支持范围包括为嘉善县企事业单位提供合作开发、科技评估、人才技术培训等的创新载体。

  新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同时在支持范围上也做了更大的扩充,“把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类、技术转移类、医学临床(动物)试验、创新资源共享服务都纳入到了支持范围。”

  就嘉善县来看,目前拟定的支持企业类型在满足大前提的情况下,还需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入选嘉善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及储备库企业;已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已认定的县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的运营机构及入驻企业。

  通讯员 乐琴 本报记者 何飘飘


科技金融时报 【要闻】 00002 嘉善先行先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 2021-01-26 2 2021年01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