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债权中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4-81873335 郭经理 13505742624 应女士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上海晟涣商务咨询中心的资金占用费、利息、欠息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