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下表中公告所列明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告要求下表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电话:1805713168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