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覆盖面
浙江出台“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方案
本报讯 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首贷户拓展7项行动措施,旨在降低首贷户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让从未获得过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得到融资支持,有效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获得感和满足感,加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方案》提出,力争2020~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20万户,累计发放小微企业首贷金额6000亿元以上;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首贷户占个体工商户无贷户比例不低于10%,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4000亿元以上。今年1~8月,全省已有5.9万家从未获得过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得到了首贷支持,共发放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1876亿元。
《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探索将驰名商标、品字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放心消费单位等商誉作为发放信用贷款的重要依据,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占比逐年提高。三年累计发放小微信用贷款1.2万亿元。对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40%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全省安排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首贷。央行再贷款资金定向支持首贷户融资,并实行利率优惠。再贴现资金优先支持小微企业持有和签发的票面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票据。
根据《方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与省市场监管局通过信息比对建立全省“小微企业无贷户名单”。鼓励各市、县探索建立当地“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名单”。“两张名单”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名单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先向信用良好、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推出“贷款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注册和年报公示时可通过“贷款码”线上填报融资需求,经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机构与首贷户精准对接。鼓励各地在基层市场监管办事服务大厅设立线下首贷户金融服务站点,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咨询和服务。
同时,浙江将加快推动授权清单、授信清单、尽职免责清单在首贷户领域落地。推动各金融机构将线下普惠小微授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一级分行。对材料齐全的无贷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授信申请,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实施首贷尽职免责,适当提高首贷户风险容忍度。健全首贷户风险奖补机制,鼓励各地加大财政奖补、贴息和风险补偿等政策力度,完善银担合作机制。运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初次创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分别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加强联动合作和政策协调,强化对各地和各金融机构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考核和激励约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省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本报记者 赵琦 通讯员 刘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