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的“烟草贷”触碰了哪些红线?
□李庚南
“你卖烟 我贷款 足不出户 快人一步”,这是让诸多烟草店老板们怦然心动的“烟草贷”广告。与许多贷款广告不同的是,这的确是金融领域推出的一款普惠金融产品,并非融资陷阱。
何谓“烟草贷”?它是指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资金供给方向拥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市场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经营类(或消费类)信用贷款。借款人只需提供相关证照,即可申请贷款,并在线自助用款、还款,每笔贷款直接支付到品牌方收款账户。
显然,“烟草贷”实际上是一款基于行业供应链的精准金融服务产品,其“无需抵押,完全看进烟量”的特征可以说正好切入小微企业融资的痛点和难点,也切合了小微金融服务改良的方向,即摒弃唯抵押担保、注重企业物资流和资金流等反应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信息。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客观上助推了顺应非接触要求的互联网贷款,一些特定细分市场和渠道的网贷产品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烟草贷”正是这样一款布局零售店消费场景、针对烟草零售客户的融资产品。传统银行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纷纷涌入烟草贷领域,某种程度上也暗合了新冠疫情下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保市场主体的大势。
这本是值得大力宣介的金融惠企之举,不幸的是,“烟草贷”逐渐被异化,被市场玩坏了。
随着涉足机构阵容的扩大、种类的繁杂,“烟草贷”融资模式日益复杂。“烟草贷”已由最初银行机构基于烟草供应链向烟草零售商提供单向的融资对接模式演化为有中介平台导流、第三方金融科技服务商提供大数据风控的混合金融模式。
与此同时,“烟草贷”背后的一些问题渐次暴露。融资链条无形中被拉长,融资的成本大大上升,甚至烟草企业融资可获得感也明显降低,对“烟草贷”的诟病逐渐增多。“烟草贷”与银保监会新颁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存在诸多不适应性,一些机构的经营行为实际上已触碰了《暂行办法》所设定的监管红线。
在助贷模式下,企业需事先从第三方机构获得所谓的推荐码,否则线上申请无法进入审核阶段。最为关键的是,推荐码并非免费。不同银行的推荐码费用不一样,第三方机构向借款客户收取的推荐码费用在贷款审批额度1%~1.5%不等。这无疑平添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与“烟草贷”产品的普惠初心相悖,违反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的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的监管要求。而“烟草贷”普遍设定的最高50万元额度也与《暂行办法》关于“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要求相悖。当然,实践中“烟草贷”所涉各主体行为还可能在更多细节方面触碰监管红线,如银行机构将风险模型的管理职责外包,向合作机构自身及其关联方直接或变相进行融资用于放贷,以及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贷行为等。
不难看出,“烟草贷”背后出现的种种异化行为更多始于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对诸如“烟草贷”之类金融行为的监管,关键是对助贷行为(包括联合贷款)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