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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放宽市场准入 强化要素保障

浙江再次出台重大外资政策

  本报讯 浙江省近日正式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1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若干意见》以来,浙江再一次出台重大外资政策。

  “面对疫情蔓延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投资下降,利用外资面临着更大不确定性。但浙江有着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我们希望通过出台更大力度的政策举措,吸引更多外资来浙江投资发展。”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坚说。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9条21项内容,主要为扩大对外开放、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投资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机制保障等五大方面。包括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聚焦特色产业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加强外资企业要素保障,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提高外商来浙工作便利度,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加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

  在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方面,浙江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外资参与浙江省“四大建设”,鼓励外资投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航空航天等产业,争取率先复制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关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积极管理公司等金融业开放政策,争取率先在浙江省落地。

  在加强外资企业要素保障方面,浙江支持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或以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外资企业同等享受浙江对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推进跨境人民币投资便利化试点和推进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外资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允许外资企业自主选择“投注差”模式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推动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

  在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上,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发展,优化外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落实外资企业研发创新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无法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研发设备、试剂、样品,可选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允许综合保税区内符合调节的外资企业保税进口有形料件、试剂、耗材及样品用于研发业务。外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在加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上,浙江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研究和服务中心等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外资企业参与组建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积极发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作用,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探索开展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加强商标海外维权应对指导,鼓励先行先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

  随着全球引资竞争更加激烈,自己加强了对全省投资促进的统筹。《意见》中提出了下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如建立健全全球化投资促进网络,鼓励各地政府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设立招商窗口,选派优秀干部充实招商队伍,加快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派驻商务代表,发挥海外浙商、侨商的作用,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开展“云招商”,加强对出国(境)招商团组的支持等。

  受春节和疫情影响,1~2月浙江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但2月降幅相比1月大幅收窄,3月开始实现正增长。1~4月,全省累计使用外资49.6亿美元,实现增长8.9%,增幅高于全国17.3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12%,比去年同期增加1.9个百分点,利用外资的规模居全国第4位。浙江稳外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本报记者 林洁


科技金融时报 【要闻】 00002 浙江再次出台重大外资政策 2020-06-09 2 2020年06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