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
浙江出台“持续减负40条”
本报讯 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6月3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清单式的“持续减负40条”。 这是继去年出台“减负20条”后,浙江省持续推出的基层减负举措。
浙江“持续减负40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精准施治、靶向治疗,注重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和重要举措。
围绕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浙江提出了再深化再落实的要求和举措。一方面,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对推进精文减会、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从严管理“一票否决”和责任书(状)签订事项等问题重申刚性要求,持续为基层减负;另一方面,着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对基层反映强烈的考核体系庞大、填报数据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多等问题,作出了推进考核指标瘦身、削减数据报表、注重工作自然留痕、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等有针对性的新部署。
围绕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浙江提出了调研决策、工作部署、抓好落实的一揽子要求和举措。在调研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调研实效;在决策方面,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区域差异和工作需要;在部署方面,考虑基层可承受能力,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在落实方面,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项目化、月例会制度。
据了解,去年浙江“减负20条”推出后,201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及省级各个部门、各市文件下发总数量下降30%以上;省级党委、政府和省本级会议、11个地市会议总数下降近40%;省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仅有65项,比2018年下降90%;省、市、县“一票否决”事项也分别只保留了6项、61项、280项,省里消减了90%左右,市一级消减了68.4%,县一级消减了53.4%。 本报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