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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银行不合理收费可以休矣

□李庚南

  开栏的话

  本报《南山观察》专栏今天和大家见面了,可喜可贺。

  专栏每周一期,将从专业角度深入洞察财经热点事件,为您提供不一样的真知灼见。

  专栏作者长期关注普惠金融领域,潜心研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相信能为您周周呈上一道金融“风味小吃”。

  敬请垂注。

  向银行申请贷款被要求买理财、保险或者拉存款,这或是很多小微企业包括个人曾遇到的烦心事。现在,这一现象或许已经到了该除须除的时候了。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工信部、央行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对于广大小微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道福音。但是,福音能否真正变为企业的福利,高悬的监管利剑能否真正镇住银行违规、不合理收费的“念头”?或许还有许多文章待做,还有许多短板待补。

  匪夷所思的是,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银行违规、不合理收费,尽管“七不准”“四公开”等监管规定利剑在悬,何以违规收费屡禁不止、市场对于银行乱收费的“诟病”未休?

  究其原因,既有来自市场的杂音,不排除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存在的幻觉,即把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的融资成本都算在了银行头上;也有来自银行机构内在的驱动,包括不切实际的中间业务考核催生的强制搭售保险类产品等行为,层层加码的存款业务考核诱致的“贷存挂钩”“以贷转存”等变相收费问题,绩效考核压力下的费用转嫁、以贷收费行为,以及员工道德风险导致的企业续贷难、额外增加转贷成本的情形。

  问题的关键是,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难度较大。对于显性的违规收费,或许可以通过常规的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查处,但仍受检查的频率、检查的覆盖面等因素的客观制约。对于隐性的违规收费,要查处则相对比较困难,线索、取证材料的获取都是一个问题,除非企业举报。

  按说,只要企业举报,银行违规收费的事实便可坐实。但现实情况是,企业基于未来存续发展的考量,往往对银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不敢举报,否则容易遭致报复,甚至在当地再也难以获得融资。这就导致,一方面,违规成本低,使违规者心存侥幸;另一方面,违规收费具有隐蔽性、难取证等特点,查处难度大。

  因此,对于银行违规收费问题,要从源头出发,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多措并举,内外发力。既要遏制银行机构违规收费的内在驱动,使其不愿违规;又要强化外部监管,使之不能也不敢违规。 

  一方面,要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消减银行保险机构违规收费的内在驱动。关键要从顶层设计上推动银行保险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利率市场化程度和银行机构风险定价能力,以最大可能避免银行机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为实现不当绩效考核目标而铤而走险,违规收费。

  另一方面,则要强化外部监督。核心是要加大违规收费的成本,加大惩戒力度,让机构从成本——收益权衡的角度,对违规的后果形成敬畏,形成不敢违规收费的自我约束。关键则是构建完善银行违规收费的信息获取机制。正如《通知》所要求的,要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明确跨部门信息共享、依法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前提则是建立对企业投诉的保护机制,即确保企业不因投诉举报银行违规收费而被银行甚至行业歧视,导致融资权利受损害。

  唯有如此,各种不合理收费行为才能得以充分曝光在监管的视野,各种监管规制才能真正发挥震慑作用。


科技金融时报 一版要闻 00001 银行不合理收费可以休矣 2020-06-05 2 2020年06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