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
全国首个破产法庭在温州成立
本报讯 12月28日,温州法院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法庭将更好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这是继最高法院首批批复设立深圳、北京、上海3个破产法庭后,第二批获批设立的5个破产法庭之一,是浙江省首个挂牌设立的破产法庭,也是全国首个地级市破产法庭。
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先发地,温州民营企业占到全市企业总量的99.5%。在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为遭遇失败、无力搏击市场的企业提供法治化的退出路径,是温州破产法庭成立的初衷,也是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重要举措。破产是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的法治化退出路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有破有立、破旧立新,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要求。
前些年温州民营经济遭遇风波之时,一些企业对破产“避之不及”,如今,在温州司法实践中有了“破而后立”的新定义。2012年1月至2019年11月,温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771件,审结1927件,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土地3395.6亩、厂房面积210.2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329.4亿元。其中,破产重整案件53件,重整成功45件,促成吉尔达鞋业、庄吉集团、中城建设等一批温州本土龙头企业重生,为温州经济实现“指标信心向上、风险债务向下”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温州市借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改革契机,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率先探索建立了破产简化审、执行转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网拍处置、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涉税协作、破产企业注销、管理人履职评价等一系列机制,大胆尝试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推动全国首例相当于“个人破产”的案例试点破冰,为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尝试率先作出了温州实践。
破产法庭的落地,将进一步加强温州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全面整合提高司法资源效能。
接下来,在温州破产法庭的探索实践中,将进一步固化“个人破产”试点改革成效,引导金融机构债权人积极参与支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激活债权清收机制,探索公职管理人制度,将温州打造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下一步顶层设计写下生动的实践素材。
通讯员 温萱 李尖 本报记者 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