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亮剑2019”收官
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8万元
浙江“亮剑2019”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行动目前完美收官。5~10月执法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案件3366件,涉案金额6964.5万元,罚没5820万元,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8万元。
浙江“亮剑2019”行动综合执法行动围绕电子商务、商品交易市场、民营企业、外商投资、进出口等五大领域,重点查处企业反响强烈的商标侵权、专利违法、地理标志侵权违法、特殊标志侵权违法、商业秘密侵权违法、混淆等六大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了一批影响和危害社会稳定、损害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大要案。
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如绍兴查获伪造“五常大米”案,查扣涉案大米45吨;平湖查处侵犯国际知名品牌羽绒服大案,罚没120万元;温州查获网售假冒耐克、匡威等知名品牌运动鞋 2万余双。
深入推进地理标志整治保护,如杭州市监局开展保护“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侵犯“西湖龙井”商标案件15起,没收侵权标识2.9万份,移送1件。
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如嘉兴查处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系列案件,对涉案4名当事人合计处罚60万元;临海查处侵犯当地某科技企业商业秘密的违法案件,避免了企业技术秘密和客户信息的外泄。
严厉查处混淆违法行为,如杭州查处某生物科技公司涉嫌混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封存违法产品3000余箱。
此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调动全社会和被侵权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多层面、多渠道收集汇总企业反映和社会投诉举报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线索。通过深化政企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的“知识产权保护动态名录库”,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的“一对一”保护。
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政企协作,借助“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采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精准排查网络违法线索,实现网络违法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查处打击,切实提高了执法成效,综合执法行动共查处各类网络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91件。
同时,省内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强系统执法联动,不断深化执法作,强化执法支持配合,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同,与上海、江苏等地开展首次跨区域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行动。本报记者 林洁 通讯员 徐章杰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