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国源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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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国源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期为2019年9月3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债务人本金103,049,826.87元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李国源。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国源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李国源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国源履行担保权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7-88855815
李国源联系电话: 13958828999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国源
2019年10月11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9年6月27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李国源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