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瑞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资公告:经本公司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2300万元减至2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