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金融试验区

科创板信披28项规范发布

提高申报稿质量 强化风险因素披露

  进入8月,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向市场参与各方发出一份包含8个方面共28项要求的通知,就“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问询回复质量”作出具体要求。继今年4月23日、5月14日上交所对首轮及第二轮问询回复情况分别提出规范要求后,这是科创板正式开市以来首次有关信披规范的指引通知。

  这份《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质量和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结合审核中发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对科创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重大事项提示”“风险因素”“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欺诈发行股份购回承诺”“相关专项文件”等提出具体要求。通知称,经过审核问询后,如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等事项,发行人应当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进行披露;应提高风险因素披露的针对性和相关性,尽量对风险因素作定量分析,对导致风险的变动性因素作敏感性分析,对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

  通知指出,科创板申报材料披露的核心技术人员,通常包括公司技术负责人、研发负责人、研发部门主要成员、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等;应披露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来源;如披露重大获奖、承担重大科研专项、参与标准制定情况的,需披露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等。

  核心技术是否过硬,无疑是检验企业能否登陆科创板的关键指标。就关于业务与技术的披露,通知要求,应结合公司收入构成、客户及供应商、市场地位等,使用浅白易懂的语言,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描述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不得使用市场推广的宣传用语或夸大其词的描述,同时避免使用艰深晦涩、生僻难懂的专业术语。

  针对招股书申报稿和问询回复中常出现的“领先”“先进”等定性描述,通知要求提供客观依据。

  此外,通知要求保荐机构选择同行业公司或业务对比分析时,应注意所选公司或业务的可比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存在显著差异的,应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的,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应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通知还要求保荐机构在《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意见》中,说明对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尽调过程、核查方法和取得的证据,不得简单重复发行人《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说明》中的内容。

  朱凯 徐蔚


科技金融时报 金融试验区 00003 科创板信披28项规范发布 2019-08-06 2 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