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
本报讯 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日前发布《关于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相关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从简化外汇登记管理、提高投融资便利性、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对自贸区的发展支持力度。
简化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管理,提升自贸区涉外服务水平,明确自贸区内企业的境内直接投资登记管理和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可直接到浙江省分局辖内任何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
深化资本项目改革创新试点,增强自贸区市场投融资活力。将在自贸区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这是2018年5月在自贸区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政策的深化,在资本项目收入范围、试点银行和企业条件、便利化额度等方面都有所放宽,意在为区内企业资本项下资金使用提供最大的便捷。同时,放宽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再投资的限制。
扩大融资模式自主选择权,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同时,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为企业扩大投融资、自由选择结算币种创造了有利条件,充分释放了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开展汇率避险。林上军 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