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再迎重大利好
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自2018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前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务专家表示,此举明确了国家政策导向,将促进国产芯片产业链的发展,对半导体芯片以及国产软件是重大利好。
依据2011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2012年发布了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这次公告则是在2012年文件基础上,继续实施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这一举措,是对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延续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优惠措施的具体落实。
今年5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按规定的不同条件分别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或“五免五减半”的基础上,继续实施 2011 年明确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
2018年,我国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进出口逆差达到2274亿美元,国产替代需求强烈。更为重要的是,半导体产业实现自主可控关系到下游智能汽车、5G、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兴行业的关键零部件供应安全,因此,实现半导体行业的国产替代和自主可控是我国中长期的战略需求,是电子行业的长期成长逻辑。
具体到行业而言,部分地区及企业已经率先行动,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如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该区发布的《余杭:关于征集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的通知》的信息显示,浙江省由省财政联合有关地市政府共募集 150 亿元参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的出资。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