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12个病种基层门诊报销不低于60%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通过方便就诊、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药物配送服务等措施,惠及全省慢性病患者。发布会后,省医疗保障局和浙江英特、华东医药(阿里健康)等7家企业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自2019年7月1日起,将在全省全面建立和运行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机制。
据悉,浙江省成人心脑血管病患者超过1300万人,每年因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约10万人。加强慢性病保障,强化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已经成为“健康浙江”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烨表示,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打造医保服务最便捷省份”要求,浙江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确定病种范围,取“12+”模式。其中,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是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这12个省定慢性病病种必须全省统一执行。各市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需求,自行增补若干常见慢性病种。
确定用药范围,实行全省统一。目前,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挂网交易的12种慢性病医保商品名药品有5669种,其中高血压药品1015种,糖尿病药品289种。这些药品主要供应各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能够较好保障慢性病患者临床治疗的需求。
适当提高基层门诊报销比例。基层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水平,由各设区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