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举行
打造一流民营经济创新高地
本报讯 11月30日,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在宁波召开,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温州市设分会场。这是继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温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浙江省加快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又一大动作。
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主持。
车俊指出,建设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浙江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浙江省加快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区域协同机制和大项目优先投入机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努力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王志刚希望浙江省特别是宁波市、温州市提高站位、把握定位,高标准推进国家自创区建设。他表示,科技部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浙江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
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批复,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充分发挥宁波、温州的区位优势、民营经济优势和开放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努力建设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宁波、温州两个国家高新区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0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全国示范区第一方阵。宁波的定位是“新材料和智能制造”,而温州的定位则是“生命健康和智能装备”。
11月29日,宁波市发布了《关于推进科技争投 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聚焦打造全国一流的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高地,提出实施“科技新政46条”;温州市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82条配套政策,描绘出一张加速国家自创区建设的作战图、时间表,为加快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注入科技新动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