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笔农房租赁权抵押贷款花落绍兴
日前,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芋艿湾村村民袁兰娟将自己闲置多年的老宅租了出去。租赁者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办理了全国首张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凭此证明,公司得到了上虞农商银行的15万元抵押贷款。
袁兰娟一家在杭州打工,在芋艿湾的农房长年不住。“房子临近上虞四鲜果休闲旅游线路,周边又有大片桃花林,地理位置很好,一直闲置很是可惜,如果改造下很适合那些过往的游客来居住。”袁兰娟说。
农村“空心化”,部分农村住宅长年闲置已成为普遍现象,如何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从而盘活资源,让闲置农房“活”起来,让农民增收?这已成为新的“农村之问”。
为了解决农村大量闲置农房问题,2018年年初,绍兴市颁布了“闲置农房激活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0000幢闲置农房。
但在农房激活过程中,很多租赁者碰到了资金问题。租赁的闲置农房不是法律上认可的抵押物,办不了抵押贷款。要让农村闲置农房真正活起来,关键还需要解决权属问题。上虞农商银行获悉后,主动与区委、区政府联系,并与区便民服务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租赁使用权作为抵押。上虞区经省、市同意,创新推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最长20年,而且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以解决承租人在房屋装修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
6月初,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租下丁宅乡芋艿湾村3幢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有效期为20年。目前装修后成为民宿,开张进入倒计时。6月20日,上虞区国土分局颁发了全国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该公司成了“吃螃蟹者”,获得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不过,凭这本证书仍不能直接获得银行贷款。为此,上虞国土部门积极牵线农商银行与承租方的贷款资金需求,彻底解决农村闲置用房抵押难题。在使用权证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
“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旨在促进农户、承租人对闲置农房出租、承租的积极性,提高闲置农房的出租率、承租率,从而进一步激活闲置农房,使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真正落地。”上虞区国土部门负责人说,通过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要求,以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方式办理融资,解决了农房抵押难、交易难以及租赁权可流转等问题,将有助于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有了政策依据,上虞农商银行顺势创新推出了以农房租赁使用权为抵押的“农宅贷”,最高贷款额500万元,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给予金融政策倾斜,并积极落实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客户经理上门收集资料,材料齐全最快3天内放款。并于8月底向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全国首笔以农村闲置农房租赁使用权为抵押的“农宅贷”15万元。
上虞区副区长胡宝荣表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从而提高闲置农房的出租率、承租率,同时解决承租人抵押融资和银行资金安全问题。
通讯员 俞晓颖 谢炜栋 本报记者 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