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经营者要缴税了
中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近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就税收作了框架性的规定,税收范围包括跨境税收、经营者普通交易税收,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这也意味着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董毅智称,本次将税收问题纳入《电子商务法》范畴,是我国将税收制度逐渐收紧的信号,“借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将税收制度纳入其中,这是行业发展的进步。”董毅智表示,不可忽视国际上对于电商税收问题的政策,例如德国将在2019年正式生效的《2018年税法》也被称为“亚马逊法案”,旨在杜绝电商的偷税漏税行为;今年6月,美国最高法又确定各州有权对互联网电商公司的跨州销售征税等。
董毅智称,从《电子商务法》来看,并没有为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单独设立税种的迹象,相反,其明确了作为经营者不区分线上、线下、传统与电商,只要生产经营满足收税要求就应当缴纳税款。对税收监管者而言,利用大数据能减少收税名单的缺失。此外,区块链技术与数字票据相结合的方式也在逐渐试水,数字发票有助于完善纳税服务,帮助税收部门对纳税行为进行监管。
本报记者 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