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疾控中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
问题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未流入
本报讯 “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曝出之后,不少曾经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尤其是最近被猫抓狗咬正在接种狂犬疫苗的公众纷纷通过电话或留言咨询。7月22日晚10时,浙江省疾控中心回应:浙江省没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涉事批次疫苗。稍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未发现问题狂犬病疫苗和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流入浙江。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有关问题回应: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国家药监局药检院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使用,浙江省使用的疫苗都是国家药监局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经检查浙江省没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涉事批次疫苗;长春长生公司通知召回原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浙江省已全部封存,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近五年长春长生公司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浙江省使用,浙江省供应使用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均为国家药监局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
当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未发现国家药品监管局通报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问题狂犬病疫苗和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流入浙江省。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的情况通报,该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
另外,宁波、金华、桐乡、瑞安、德清、海宁、东阳等地疾控部门也都通过官方途径发布了消息,各地均无问题疫苗。本报记者 张巧琴 通讯员 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