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开6起环境污染查处整改案
作为环境执法最严省份,浙江持续向不法排污企业和单位亮剑。
近期,浙江省环保厅公开曝光了近期六起受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温岭未按中央督察整改落实
温岭市城东街道鸡鸣村垃圾中转点处置问题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由城市新区管委会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落实。4月21日,媒体报道了该中转点掩埋垃圾的情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问题曝光后,温岭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迅速整改,并成立事件调查、现场清运等4个工作小组,全力组织对现场进行开挖,清出的垃圾全部清运至城南垃圾填埋场和东部灰渣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处理。4月24日晚已完成回填工作,并委托浙江省环科院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同时,该市对承包该垃圾清运项目的两家公司及监管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温岭市宏顺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予以刑事拘留。提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挂靠行为的温岭市环球市政有限公司予以资质降级处理,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挂靠行为的台州四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停业整顿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城市新区管委会、城东街道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等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为举一反三,温岭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7个专项工作组,下设督查办公室,逐项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青田众鑫公司偷排重金属废水
4月27日,青田县环保局接非法排污举报线索,迅速组织环境执法、监测人员,联合记者赴现场调查。根据电镀园区两号出水口水质异常的线索,环境监测人员当场取样,连夜检测;环境执法人员立即从源头开始对园区内所有涉水企业进行连夜排查,撬开窨井盖15只,重点检查企业排放口、水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经过两天的连续作战和证据研判,最终锁定青田众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实,该公司委托的运维单位——温州市泽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减少纳管污水处置费用,从今年3月初开始恶意避开废水在线监控系统,将重金属超标废水通过私设暗管排入瓯江,累计非法排放废水34467吨,已涉嫌环境污染罪。
青田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全面停产整治、切断偷排暗管,查封相关设施,依法对企业涉嫌逃避监管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运维企业法定代表人覃某等4人实施刑事拘留。同时,温州市泽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被纳入第三方运维企业“黑名单”。青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开会进行部署。园区电镀企业承担第三方运营商选择和协管连带责任,进行全面停产整顿。该县还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立军令护环境”专项行动,对顶风作案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实施严惩重罚,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岱山三企业私设暗管违法排污
5月10日,岱山县环保局会同记者对高亭镇相关企业开展巡查。在对岱山县闸口船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厂船排至海域有一条口径为20厘米长度约30米的私设暗管,船排横轨沟内有含油废水,经铁质暗管偷排入海。岱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查证立案,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拆除暗管。随后,岱山县环保局会同记者对闸口船厂附近的另外两家船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岱山县南海船舶修造厂和岱山县开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排滑道至海域均铺设有一根管道,虽然当场未见废水排放,但船排滑道坑内有少量废水。岱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企业主拆除暗管,并开展调查询问等工作。
目前,岱山县环保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三家企业顶格处罚,将岱山县闸口船厂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两人实施行政拘留。三家企业的暗管均已拆除,场地内的含油废水都已清理暂存并按要求处理。
舟山市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组织全市立即开展低、小、散修造船和水产加工企业排污情况的“拉网式”排查,舟山日报等新闻媒体全程深入报道。岱山县以案说法,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曝光该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嘉兴创达公司污染环境案
今年1月30日,在得知嘉兴运往安徽的 “皖铜陵货5049号”货船运输污泥处置被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查获的消息后,嘉兴市环保局立即与市公安局对接,成立专案组。嘉兴市、平湖市两级环保、公安人员立即前往安徽调查,初步判断创达公司存在环境违法的重大嫌疑。围绕查获的货船及创达公司,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市县联动,跨区域调集骨干人员开展日夜侦查,掌握了创达公司污泥外运利用的原始台账、财务流水、污泥预处理及污泥监测报告等大量证据,并在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池州市青阳县、淮南市寿县三地现场取证时,当场查获创达公司大量污泥被非法倾倒在青阳县一长江支流岸旁。之后,专案组顺藤摸瓜,对相关涉事人员传唤调查,最终将创达公司的违法行为查实。
经查,2017年7~10月期间,创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业务员俞某伙同中间商张某和安徽青阳宏发建材负责人胡某将10056吨废水处理污泥运往池州市青阳县长江支流边非法倾倒,涉案人员违法所得超过30万元。平湖市环保局办案人员连夜加班整理案件材料,形成了一沓54份厚厚的案件移交材料,并顺利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目前,该案法人代表等4名主要人员已被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审理中。
南浔张家港水体污染
3月27日晚,媒体曝光了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企业污水外排和污水管网渗漏,导致张家港水体污染的问题。
经查,张家港属于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境内镇级河道,自西向东流经北部工业区块。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湖州新泉能纺织有限公司自备水沉淀后的泥浆水和药剂管道外溢水经厂区雨水口外排河道;二是湖州金录印染有限公司部分冷却水通过软管外排河道;三是该区块地下污水管破损,导致入管污水外溢入河。
发现问题后,南浔区环保局依法责令两家涉事企业停产整改。两家企业已封堵排污口,拆除临时管道,规范污水、冷却水的收集处理。相关部门对企业超标排放、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开发区管委会已修复破损污水管道。
4月9日,浙江省环保厅会同省治水办赴南浔区现场督办,经实地踏勘现场,曝光的3个点位已无污水排放,现场基本整改到位,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4月10日,浙江省治水办对曝光河道两名责任河长进行了约谈。
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部署研究。区委办、区政府办发文向全区通报,相关部门从重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区水利局对新泉能纺织非法取水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罚款7万元;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药剂溢流行为处罚6万元。镇级河长江伟锋因履职和监管不到位,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村级河长朱应法因履职不到位,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张海清和该局环保站站长章文,因监管不到位,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和行政警告处分;方丈港村党支书记朱永根因监管不到位,予以诫勉谈话处分。该区全面部署举一反三,全面彻查管网和入河排污(水)口,制定《南浔区涉水排放工业企业全面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和《南浔区印染产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并细化河长相关制度,落实责任。
庆元两企业违建涉污
4月17~18日,庆元县“三改一拆”办、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及松源街道接举报线索,组织力量联合记者对松源街道底村村“龟山门”地块违法建设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地块的两家企业——庆元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和庆元县印象吉丰家居有限公司,共非法占用土地7520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991平方米。两家企业均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庆元县环保局依法责令两家企业停止生产,并将企业违法行为上报庆元县委、县政府。
媒体曝光该问题后,庆元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环保、国土、住建、执法、公安、林业、经商、供电、街道等相关单位联合进场,对龟山地块曝光的两家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全面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截至5月19日,已全面完成拆违、建筑垃圾清理及拆后土地复垦工作。庆元县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企业涉污违建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污染反弹。
本报记者 赵琦 徐军 通讯员 邵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