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挂牌后首个文件出台
细化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规定
日前,刚刚揭牌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其成立以来的首个文件——《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对2017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从许可经营、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认定、融资担保公司资产划分及比例确定,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合作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进一步细化。
华夏银行金融市场部前产品经理罗祉琦表示,银保监会正式挂牌后的第一个红头文件,剑指融资杠杆。去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的一个核心点就是牌照,有牌照才能合规。此次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的规定是挂牌后的银保监会牵头多部委联合颁发的,贯彻了中央关于金融业务监管全覆盖、持牌经营的要求,同时也间接确认了银保监会将成为融资担保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
“整个文件对于融资担保业务牌照、风险资本等监管,表明游击队即将接受正规军的训练和培养,很多没有达到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将面临没有牌照不能继续经营的窘境。”罗祉琦认为,担保公司和银行共同归属于银保监会监管之后,相关的监管套利机会大大降低。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黄志龙表示,作为银保监会正式挂牌后的首个文件,通知有四大亮点:一是新规主要对近年来担保公司违规担保、无照经营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明确要求融资担保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二是进一步明确了ABS、债券等担保业务的风险权重,而且这些权重有进一步收紧趋势;三是明确了担保业务杆杠率只能有10倍,强化了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四是对于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融资担保业务予以鼓励和支持,在风险权重和杠杆水平给予适当优惠。
联讯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文件对融资担保行业进行了重新的梳理,可以视为是融资担保行业的指引,对行业影响深远。融资担保行业的资本金和资产规模虽然不大,但在整个金融系统这一生态中十分重要,是金融链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对其进行规范监管,有助于防止金融风险和杠杆在企业内部无序扩张和膨胀,导致内在的操作风险和其他金融领域风险的发生。傅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