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金融业开放路线这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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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线路图和时间表 |
“喊话”已久的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终于公布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将在今年内出台12项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举措。
具体来说,未来几个月内我国将落实以下六方面举措: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三是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四是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元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元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在今年底前,中国还将推出以下举措:一是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二是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三是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四是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五是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六是目前沪伦通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中英双方将争取于2018年内开通“沪伦通”。
在“引进来”的同时,金融业深化对外开放也注重“走出去”。11日国家外汇局宣布,再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审批,这是时隔36个月之后的额度审批再度重启,也被外界认为是外汇管理政策全面回归中性的标志性事件。易纲则表示,目前中国投资者的全球资产配置比例偏低。随着中国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中国百姓和机构可以更大程度地在全球配置资产。鉴于国内外投资者都有需求,跨境资本流动可以平稳高效。
尽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呼声很高,但仍有声音担心,外资机构的进入,会对中国金融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加剧国内市场的波动性,以及带来金融风险的传递和扩散。
对此,易纲认为,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中国将平等地对待国内资本和外国资本。外资机构是否是强有力的竞争者,要看这些机构本身的公司金融、治理结构等情况。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仍落后于整体开放进程,总体来看,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压力有限。“通过与境外金融机构的股权合作,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在相关经营领域和业务领域获得资金、技术支持;通过境外投资者参与中资银行公司治理,有助于变革和改善中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最终体现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效率的改进、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在我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同时,配套金融监管也将得到加强。易纲强调,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孙璐璐 向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