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人才新政最高可奖200万
岱山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加快集聚海洋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日前出炉,包括七方面共22条人才新政。其中,新引进的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最高可获200万元的奖励。
“当前,岱山正处于大开发、大开放、大建设的关键时期,人才需求呈现出高端化、国际化、规模化的阶段特征。”岱山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岱山专业人才不多、人才作用发挥不充分、平台能级不高等诸多短板,新政首次提出“人才顶层政策”“人才分类目录”“人才回归战略”“社会管理人才培养战略”等概念,最大限度地鼓励创业创新,加快人才集聚。
通过市场化手段对人才资源进行有效配置,是新政呈现的一大亮点。据了解,岱山将探索人才开发活动服务外包机制,综合运用市场化手段引进各类高端人才,对成功推荐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到岱山创业创新的各类引才工作站、引才大使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除外),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同时,激发企业引才主体作用,对企业从县外全职引进E类及以上人才,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当年分别给予企业1万~30万元不等的奖励。
“新政还结合岱山实际,对现有一些人才优惠政策进行了提档升级。”该负责人介绍,在人才创业扶持上,对领军团队的最高经费补助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升到3000万元,特别优秀的顶尖人才(团队)还可实行“一事一议”。在对各类平台扶持上,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岱山设立独立研发机构并正常运作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新型创业载体,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同时,岱山还在政策松绑和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围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出系列“组合拳”。新政明确提出,专业性较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批准后可设特聘岗位,引进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薪酬支出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涉及编制管理的可“一人一议”;在人才住房保障上,调整人才购房补贴范围,进一步提升补贴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人才子女就学上,进一步明确了F类及以上人才子女的就学优惠条件,全面提升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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