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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
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坚持标准引领、制度先行,制定实施浙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城乡垃圾分类处理标准,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和废气、垃圾处理。力争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环境空气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彻底消除劣V类水体。
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积极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创新经验。加快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eWTP新型贸易中心建设,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做大做强宁波舟山港,大力推动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联动发展。积极谋划和推进“一带一路”境外系列站点建设。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面实施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力争到2022年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高质量就业。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养老保险体系,推进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纵向统一,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深入推进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具有浙江特点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励全省人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设区市全覆盖。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进大运河(浙江)文化带、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全面实施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面实施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把提高行政质量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高质量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政策文件和政府规章,切实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把提高行政效率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施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