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一年纳税366亿元 创造岗位3300万个
数字经济带来中国经济转型新动能
中国经济自2011年以来增速首次实现回升。2017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6.9%,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显示中国经济转型成效凸显。其中,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助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动能。1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向社会公布的年度纳税、创造就业等数据就反映了这一点。
数据显示,2017年,阿里巴巴纳税366亿元,平均每天纳税超亿元,带动生态上下游纳税超2900亿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直接间接创造就业岗位3300万个。
对此,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马聪卉称,“数字经济”不是虚幻的,互联网企业不是金融资本的标的物,而是增加经济总量、创造社会价值的实体企业。从简单的电商平台到大数据挖掘、定制化生产,阿里巴巴实际践行着将“数字经济”与我国市场优势、产业优势、组织优势相结合,后发先至的务实性创新路径。
2017年阿里巴巴纳税366亿元,相比上年的238亿元,增长幅度超过50%,相比2015年的178亿元翻了一倍。
据介绍,这2900亿元的税收数值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天猫和淘宝共同助力拉动新增内需带来的上游制造业税收增长,这部分税收大约为2600亿元;另一部分则是天猫和淘宝的包裹拉动的下游快递业税收增长,这部分的税收大约为300亿元。同时,包含商家、第三方服务商、物流合作伙伴等依托阿里巴巴旗下平台展开的业务。据专家测算,2017年,因为平台产生消费增量而带动的上游生产制造与批发增量、物流增量等所产生的税收贡献初步估计超过了2900亿元。
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测算,阿里巴巴零售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直接间接创造3300万个就业岗位。
阿里巴巴方面数据显示,目前阿里巴巴内容电商从业者超过100万人,机器人饲养员、电商主播、“淘女郎”、数据标签工等新型就业岗位也陆续出现。
“这是一个很好的示范。”马聪卉希望电商企业能够继续秉承“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理念,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开创者之一,为奠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开端砥砺前行。
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有业内人士指出,从“数字经济”的治理层面来讲,政策导航、立法促进不可或缺。
相比美国,我国的“数字经济体”当前更需要“大协同”的产业发展环境。硅谷之所以能够成为全球科技领域的高地,是因为有一系列制度确保协同之效,最终形成了宽松、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
对于我国而言,无论是在普惠性方面,还是在增长性方面,都需要充分释放数字时代的这些红利,这也是《数字经济促进法》存在的意义。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的建议,《数字经济促进法》应该着眼于建立一个组织架构和程序机制,用来定期评价现行的法律和监管是否适当;应该建立一个部门间协同的机制,使决策超越单一部门的利益;还可以考虑建立监管部门、消费者团体、研究机构和产业界协商制定规则的程序,从而确保最终法律和监管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几点建议,都体现出了对立法促进、广泛协同的重视。
本报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