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落槌
组织炒信被判赔20余万元
本报讯 “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即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近日在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落槌。法院认为,简世公司组织炒信的行为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并扰乱了电商平台的经营秩序,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简世公司于2014年成立傻推网,主要业务是从事网络刷单炒信等,商家在此平台上发布刷单任务,“刷手”接单并提供服务,在此过程中,商家支付给“刷手”费用的20%将作为佣金被傻推网收入囊中。此外,长期有刷单需求的商家可以“入会”,会费有268元/月和1980元/年两种选择。一直以来,该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就是佣金和会费。
2016年4月5日,在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的举报和协助下,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傻推网,执法人员当场收缴有关设备、账簿及企业资金流转相关财务单据。在现场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平台利用QQ等聊天工具组织“刷手”,广泛传授刷单技巧。
在配合线下执法的同时,阿里巴巴也对涉案的平台商家作出了严厉处罚,包括交易量清零,甚至永久关闭店铺。但根据《网络管理交易办法》的规定,以杨某为首的刷单团伙并未付出惨重的代价,仅被处以十余万元罚款了事。
2016年12月初,阿里巴巴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216万元。此案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
“对刷单炒信行为,阿里巴巴一贯坚持零容忍态度,并一直与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合力,共同努力摘除这颗‘毒瘤’。”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相关负责人称,十多年来,阿里巴巴从未间断过与刷单炒信等互联网“黑灰产”的抗衡,无论是此案还是今年6月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宣判的“全国首例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阿里巴巴无时无刻不在积极推动依法打击和遏制此类行为对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本报记者 孙常云 通讯员 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