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改造批发零售业培育新动能
今年起纳入对各地的商务工作考核范围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将以模式创新、业态融合、商圈提升、企业培育、环境优化为重点,推动浙江省批发零售业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量质并举的集约式发展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提升行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品牌化水平,促进商贸流通业和传统制造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推进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是保持浙江省市场经济先发优势,也是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工农业产品开拓市场,振兴实体经济的战略举措。
到2020年末,力争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万亿元,保持全国第四位;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 额达到 12.1万亿元,保持全国第五位;网络零售额超过2万亿元,限额以上连锁企业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8%。培育特色商业示范街区50个、省重点流通企业200家、浙江老字号500家;推动 18000家经营主体“个转企”“限下升限上”。完善商务诚信体系,商务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入库企业 200万家,网络交易秩序形成“放管服”结合的监管体系。批发零售业综合竞争力有显著提升,基本建成消费大省和流通强省。
《计划》重点任务提到,将由浙江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在引导商品市场转型、零售模式创新、特色商圈改造、市场主体培育、居民消费促进、流通效率提升、公共服务优化、商贸品牌振兴、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主动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和新兴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零售”,提升线下消费体验。引进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医疗健康等业态,经营方式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并重。开展城市重点商圈智慧化建设,推进商圈“互联网+ ”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省将建设示范型放心市场700家、放心商店5000家。促进一批商贸小微企业培育,强化小微企业孵化,将组织500场专场培训,推动5000家小微企业开展现代技术、现代金融“双对接”活动。通过推动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支持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老字号企业广泛应用互联网销售,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10个以老字号产品为核心的商贸功能区(旅游景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10个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拍摄10部老字号品牌故事片,编印100个老字号品牌故事集。支持老字号产品进入政府采购领域。批发零售业人才也将纳入省“151”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推进新建社区打造邻里中心、老社区改造建设邻里街区,配套服务功能,拓展社区公益性业态。发展大众化餐饮,健全家庭服务体系,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同时,加强信用结果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完善商务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开展联合奖惩。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地方立法并推进实施,优化批发零售业监管流程,加大对线上线下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环境。
从2017年起,浙江省将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对市的商务工作考核范围,市对县(市、区)也将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浙江省政府将给予市、县(市、区)地方部分增值税当年增收额5%的财政奖励,支持包括批发零售业在内的实体经济振兴发展。2018~2020年,每年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不低于10%比例,支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引导支持行业创新转型。
通讯员 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