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购物也能享受无理由退货
浙江13047家企业作出承诺
当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渐成习惯,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退货却比较难。这样的局面将在浙江省范围内首先得到改善。今后,消费者在浙江实体店消费也将拥有“后悔权”。
8月29日,浙江“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开展。全省100个市县区,同一时点同步行动,13047家企业向社会现场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
这是继7月3日浙江工商联手吉利、银泰两家大型企业及其旗下近70家门店统一向社会大众作出放心消费承诺之后,又一次更大范围的社会承诺活动。活动从重点企业延伸至省内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城市核心商圈、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互联网购物等消费场所,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主要指线下实体店,同时也包括网络网店。但网络购物相关承诺将高于国家法定要求,包括退货时限和退货商品。
企业自愿承诺的内容包括退货商品范围和具体的退货时限,这些承诺应公开张贴于企业店堂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生鲜食品、个人内衣、定制产品、奢侈品等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包括在内,且退回的商品还应当保持完好,确保无理由退货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值得一提的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都会统一公布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官方网站上,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展示标志标识,让公众“可视、可体验、可监督”,这就意味着厂家商家诚信不诚信、承诺落实不落实、消费环境放心不放心,最终由消费者来评判。
除了以上各类监督渠道,浙江省消保委还专门组建了社会监督义工队伍,而仅杭州一地就有18支共72人,将对企业无理由退货进行全程监督。
本报记者 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