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信息披露不及时
利欧股份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因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近日,浙江省证监局对其下发《关于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虚增收入、提前确认收入、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行为及时改正。
浙江省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利欧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对北京璧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营业收入以及对应的上海悦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营业成本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导致公司2016年合并报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分别为6584.29万元、5626.72万元和957.57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酷广告”)未按照客户实际消费确认收入,而是按照客户预充值金额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6年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298.22万元和45.36万元。
漫酷广告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向郑晓东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郑晓东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但公司未及时对上述借款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证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告并披露,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提交有关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8月中旬,利欧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浙江省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浙江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完成整改。本报记者 徐军 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