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理财·保险】

骑车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吗

  近来,共享单车在社会上火了起来,不少职工会选择骑自行车上下班,谭某也是其中的一个。由于公司距离地铁站有1000米不到的距离,这当中也没有任何公交短驳车可以乘坐,因此,每天骑共享单车上下班成了他的一大乐趣。

  但是,在一天下班的路上,谭某途经一个路口时,正好不远处一名工人撒了一把黄沙。他避让不及,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地上,造成全身多处摔伤。他吃不准自己的情况算不算工伤,因此迟迟未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指点:不管谭某骑的是共享单车或是私有单车,与其在认定工伤中的关联并不大。以谭某这个情况,要认定是否工伤主要有几个因素:受害时间以及责任主体,还要判断是否为交通事故。

  首先,谭某受害时间属于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谭某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间,是其在从公司前往地铁站的下班路上,他也未从事其他任何行为,因此受害时间确实发生在其下班的途中。

  另外,造成谭某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是撒黄沙的工人,而非谭某本人。确定了这两条以后,还要看警方对事故性质的判断。如果警方认定为交通事故,则谭某属工伤认定范围内;如果警方不予认定,则谭某不属工伤认定范围内。

  凌成万


科技金融时报 【理财·保险】 00007 骑车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吗 2017-07-21 2 2017年07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