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科技创新券 撬动杭州创新大热情
2015年,杭州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优惠券基础上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券,对于使用省级创新载体和市级平台、市级载体资源的杭州企业予以一定比例的创新券补助。2016年,全市云服务平台发放创新券14475.32万元,实际使用11764.52万元。
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盘活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科技创新 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对提供创新券服务的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根据开发共享实效,给予其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补助。单个平台获年度运行服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重点扶持平台不超过80万元。
适用对象
创新券可以在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和省级创新载体使用。企业与市级平台、市级载体或省级创新载体签订的技术合同需在杭州市生产力中心完成合同登记取得登记编号后,连同付款凭据向发券的杭州市科委或区、县(市)科技局申请兑现创新券。
政策核心点
完善现有的科技创新券服务制度,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设施、科技文献、仪器设备和省、市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向企业开放共享的服务机制。一是扩大创新券的使用范围,二是简化创新券注册、申请、使用、兑现的使用流程。
企业案例
杭州市有28个市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它们向企业所提供的科技服务,企业可使用创新券获得服务费用抵扣。例如,市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物联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015~2016年度与杭州市的182家企业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并在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了合同登记,总技术交易额为992.32万元。根据《意见》的政策要求,该平台可获得补贴80万元。在与该平台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企业中,杭州某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技术交易额为102.94万元,根据政策要求,该公司可获得10万元创新券补贴。
通讯员 俞钧 周瑾
本报记者 金乐平 陈路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