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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产经】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产业化有重奖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最高奖励500万元

  作为创新的主体,企业在科研阶段都是“高投入低回报”的,到后来很多企业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都躺在实验室的论文里,为什么呢?产业化的资金成了创新者的“绊脚石”。

  如何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自主创新,并实现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杭州的思路就是,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上精准发力。根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创新活力之城建设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重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产业化,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最高奖励500万元。

  这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的科研经费问题,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还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良好互动。此外,通过重奖,还能进一步加强产业部门、高校和研究院所的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

  政策条款

  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实施产业化的奖励力度。本市企业作为第一承担单位完成的自主创新成果,如成果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杭州发展信息经济“一号工程”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在杭实施产业化后实现年利税500万元以上,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适用对象

  这一政策条款的适用对象为在杭注册企业。

  政策核心点

  获得奖励需符合的条件,包括企业需作为第一承担单位,成果需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杭州发展信息经济“一号工程”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产业化后实现年利税500万元以上,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和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企业案例

  2016年12月,在杭州市科技创新暨“一号工程”大会上,杭州市政府对获得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首个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盐酸埃克替尼开发研究、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项目和获得2015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H高清视频物联的感知层和应用层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这是中国创新药第一个科学进步奖一等奖,也是我们浙江省企业第一个拿到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非常激动,这说明我们10年的努力得到了国家最高程度的认可。”在正式获颁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后,贝达药业创始人、董事长丁列明动情地说。

  通讯员  俞钧  周瑾

  本报记者  金乐平  陈路漫


科技金融时报 【产经】 00004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产业化有重奖 2017-07-07 2 2017年07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