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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人才】

浙江发布大学生创业创新新政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更多实惠

  2011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连续出台专门政策文件,稳定就业局势、提升就业质量、鼓励自主创业,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七年保持在95%以上,创业率达到5%左右,均位居全国前列。然而,今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有30.4万人,其就业仍存在一定的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以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前,浙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进行了分析介绍。

  创新创业是浙江的特色和优势,省人社厅副厅长陈中介绍说,《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实际情况,把鼓励创新创业作为重要内容,围绕大学生创业者“想创业没有钱、有项目心里没有底、提升能力没人帮、创业失败没人管”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以带动更多人就业。

  对当前存在的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动力不足、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下列有针对性的举措:

  完善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从毕业年度扩大到毕业2年以内(比原先只补当年多了1年),补贴期限从2年延长到3年。

  为毕业生做好基本保障。毕业生到乡镇街道以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以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为毕业生提供补助。重点支持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就业,对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的,前3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即3年共计10万元)的创业补贴,到这些行业就业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即3年3万元)。

  为创业者融资提供帮助。鼓励各地建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政府通过参股、风险补偿、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国有、社会资本投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允许大学生在未清偿其他贷款的情况下,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将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纳入市县工作考核范围。

  以社会力量来培养培训毕业生创业。大力扶持创业孵化企业发展,按孵化实际成效给予创业孵化企业补贴,并开展创业孵化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对省内加快发展地区实施政策倾斜。毕业生到这些地区工作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高定等政策。

  拓展毕业生发展空间。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招录高校毕业生,均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其他市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可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定向考录。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一些原有政策进行了完善提升,如对优秀创业培训者进行能力提升培训,补贴标准最高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毕业年度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3000元;对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就业创业项目、活动给予补贴等。

  陈中介绍,下一步,省人社厅将重点抓好政策的落地。一是召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二是研究出台操作细则,包括制定省级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办法,以及督促各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三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开展政策督查。

  为了加强政策宣传,使这些政策能被更多需要的人知悉,接下来省人社厅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大高校“现身说法”,就《实施意见》为在校大学生答疑解惑,鼓励他们创新创业。

  见习记者 王航飞


科技金融时报 【人才】 00006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更多实惠 2017-06-23 2 2017年06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