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时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法律】

父母虽有养老金,子女也有义务支付赡养费

  今年75岁的袁大爷早年离异,独自一人抚养一对儿女成人。如今儿女已经各自成家,而袁大爷因为年轻时操劳过度,落了一身的病。独自居住的袁大爷感觉一人生活不能自理,而儿女们又太忙,担心给儿女们添麻烦,只好雇了一个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再加上袁大爷平时需要买药,给保姆支付完工资后,袁大爷每个月的养老金已经捉襟见肘,常常入不敷出。前些日子,袁大爷生了一场大病,住院治疗后,虽然已经转危为安,但是后续仍需治疗,且需要不少的治疗费用。为此,袁大爷只好找到了自己的儿女,要求他们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用,用于后续的治疗。但是儿女们却表示,袁大爷既有房屋,又有养老金,只是因为花钱雇保姆才造成入不敷出。如果养老金不够用,父亲可以用房产担保贷款来支付所需开销,因而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人很困惑,有房有养老金,子女就可以不向自己支付赡养费了吗?听听律师的说法。

  子女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与老人经济状况无关

  其实老人不论经济状况如何,子女都有支付赡养费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对该条规定应当从以下方面把握:第一,这里的赡养费包括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用等。而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第二,只要老人生活困难,子女就有义务支付赡养费,而不论老人有没有养老金等收入。老人的房产和养老金等合法收入不能替代子女的赡养费。第三,即使没有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形,只要老人无劳动能力,子女也得给一定数额的赡养费,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儿女履行赡养义务和尽孝的重要体现,并不意味着父母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当然,有没有养老金等收入,决定着赡养费给付标准有所不同。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有权得到必要照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袁大爷因身体虚弱,患有多种老年病,又指望不上儿女们从生活上给予照料,他当然可以雇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

  以房养老需出自老人自愿,不能强迫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我国以房养老的主要对象应当是失独家庭、孤寡老人、老年贫困者,而且必须是老人完全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老人以房养老。因此,袁大爷的儿女说父亲可以用房产担保贷款来满足各项开支,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袁大爷虽然有养老金,但在生病住院之前已经入不敷出,加之还要做康复治疗,显然属于生活困难,其儿女有义务按月支付赡养费。当然,赡养费的具体支付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袁大爷的实际需要、子女的经济条件以及平日对父亲的照料程度等综合确定。

  周仁超


科技金融时报 【法律】 00007 父母虽有养老金,子女也有义务支付赡养费 2017-06-20 2 2017年06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