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约定财产归属是否有效
童某与妻子林某生育了一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两人离婚,并约定年幼的女儿由林某抚养。但为了孩子成长考虑,两人决定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因此签订了一份《分居协议书》。双方对财产、房产进行了分割,并且约定双方不干涉对方的生活。不过不久之后意外发生,童某出差期间突然心梗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由于童某与林某签署了分居协议,并且对财产进行了分割,而该协议其他人并不知情,因此童某家人就遗产问题与林某产生了争议。
律师解读:案例中童某与林某签订的《分居协议》是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而非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从《分居协议》内容来看,童某与林某是为了孩子采取离婚后仍然同居的方式,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基础上选择以分居作为一种解决方式并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并非以离婚为目的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其次,两人所签《分居协议》中只字未提“离婚”,显然不是为了离婚而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反,双方在协议书中明确提出“分居”是以该协议书来规避离婚这一法律事实的出现。再则,《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出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该协议对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
夫妻争吵后签了分居协议是否有效?
分居协议各条款经男女双方自愿签字盖章生效,若协议其中一项无效,也不影响其余有效条款的成立,因为分居协议在离婚时只能作为证明双方分居多久的证明而已。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签订了分居协议是否必须要分居呢?
签订了分居协议,只要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如果协议有约定必须分居,那么夫妻之间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分居的约定,如果不履行的,夫妻分居事实不存在,不能以签订分居协议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分居协议有何意义?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2.可以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