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保险 算不算个人财产
保险业内曾流传一个说法:保险属于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你欠债了,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你的。对此,有保险理赔专家表示,这句话理解有误,实际情况是理财分红类的保险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可以通过退保后对现金价值部分进行分割的,人寿保险也是同样的情况。唯独人身伤害或疾病获得保险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若离婚时,保单仍在缴费续保期,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保单现金价值应为夫妻双方共有,可以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于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在扣除保险公司的佣金和保险保障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很多保险公司都有内部流程,一旦客户离婚,需要配合做好投保人变更的工作。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若以共同财产方式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若选择退保可进行分割。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因人身伤害或疾病获得保险赔偿,保险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保险理赔人士表示,购买与人身相关的寿险,合同中的财产利益明确由受益人享有。即如果一方给自己买保险,受益人是自己或者父母,这时候财产不分割;如果一方为父母购买保险,受益人为自己,财产一样不被分割。
投保人和受益人角色为夫妻双方,即一方买保险受益人为另一方,这个时候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如果是储蓄性质或者分红性质的保险,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为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离婚时夫妻之间不存在补偿问题,只需要将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变更为抚养方,如果不能变更,则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刘乙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