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设立 科技成果转化基金20亿元
本报讯 嘉兴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此次出台的“科技新政”涵盖七方面内容,包括加大对高水平创新载体、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能力、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金融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及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
“科技新政”明确从2016年起5年内市财政统筹安排市级各类资金和基金超过80亿元,设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类基金20亿元,共同聚焦创新、协同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对新建立、引进的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采取“一案一策”方式给予额度不低于1亿元的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嘉兴设立符合嘉兴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与此同时,对符合嘉兴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产业集聚起战略性引领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对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并成功产业化,取得显著效益的项目,按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金额给予20%的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政府专项资金也将加强对创新产品研制企业和用户方的双向支持,并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和合同分包等方式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比例。
对企业新认定的重大创新载体如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企业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500万~1000万元配套建设补助,并对其重大科技专项给予300万~450万元补助。同时,对市外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销售收入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也将给予一定奖励。在科技企业孵化器方面,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自有资金设立种子资金,且运行成效良好的,按其当年无偿资助在孵企业的实际发生金额给予20%的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建立孵化链利益联动机制,对毕业企业进入当地产业园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定奖励。耿俪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