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鼓励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有新举措
2亿元天使引导基金定向服务初创企业
本报讯 杭州市政府和浙江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社保厅等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在杭高校及其师生在杭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明确从2月5日起,从科技成果市场化机制、创新创业园区建设、资金扶持等14个方面入手,帮助高校师生解决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这一《若干意见》的印发,无疑是给广大有创业梦想的在杭高校师生吹来了一阵春风。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工程系工业设计专业沈佳彬表示,意见稿中对于鼓励在杭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的一些“政策帮扶”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原先兼职是个人私下行为,不太方便公开。意见稿里提到的鼓励在杭高校科技人才兼职和流动为此行为‘正名’后,不仅可以加快研究成果的落地,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更多生动、新鲜的教案。”
在创新创业金融支撑体系建设上,杭州市与在杭高校联合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天使引导基金子基金(其中杭州市出资不超过25%),为在杭高校师生创办的初创型企业提供定向服务,优先支持各高校选拔推荐或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大学生创业信用贷、人才信用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投资、贷款、担保等服务。
在科技成果转化上,支持在杭高校采取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确定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通过协议定价的,在杭高校应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同时建立奖励机制,比如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益不低于70%的部分用于对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报酬。对向杭州市企业输出技术和成果,且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的技术交易,市财政将给予在杭高校不超过技术交易额3%的补助,其中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若干意见》还提出,将鼓励在杭高校建设创新创业特色园区及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等。对新建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为了提供全方位的、综合的服务,杭州还将建立在杭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若干意见》指出,将建设一支由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组成的、具有较强责任感和丰富创业辅导经验的创业导师队伍,为在杭高校师生创业团队提供一对一的创业培育辅导。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在杭高校师生创业者交流平台,建立创新项目信息定期发布预演和融资对接制度,为创业团队提供引导、咨询和推介服务。
此外,在杭高校科技人员离岗离职创业也将得到支持。根据《若干意见》,在杭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该科技人员还可以回原单位参加技术职务评聘,其在创业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可作为评聘的依据。本报记者 陈路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