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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降低企业成本 浙江再放大招

预计可再次减负200亿以上

  本报讯  为企业减负降成本 ,浙江再放大招。12月12日,浙江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4月初,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后,浙江再次针对企业降成本出台政策。截至目前,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年内连续两次出台企业降成本政策的省份。

  《意见》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生产经营成本问题,提出了20条“定向、定期、精准、有力”的政策措施,预计可再为企业减轻负担200亿元以上。具体而言,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减轻企业负担80多亿元;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可减轻企业负担36亿元;鼓励企业购置使用工业机器人,可减轻企业负担35亿元;实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可减轻企业负担20多亿元;降低公路物流运输成本,可减轻企业负担9.6亿元。

  此次减负政策,使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现由以往的减征政策向停征政策推进的重大突破。加之今年4月初政策意见中按现有费率的70%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全年可为浙江企业减轻负担115亿元以上。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全面停征后,每年至少可为该企业节省2000万元。

  在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方面,《意见》明确,自2017年起至“十三五”期末,对有效期6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7~9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30%;有效期9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第10~15年每年补助所缴年费的50%。所需资金从省级专利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中安排。

  这一次出台的减负降本政策中,有一些政策是对第一批减负政策的细化。比如,为了鼓励企业购置使用工业机器人,对企业购置的符合GB/T12643-2013国家标准的工业机器人,按照设备购置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推动企业通过“机器换人”降低用工成本。又如,为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这一次分别从降低公路、内河、铁路物流运输成本三个方面提出了一些细化的优惠政策。本报记者 林洁


科技金融时报 一版要闻 00001 降低企业成本 浙江再放大招 2016-12-13 2 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